| 作者: |
|
来源: |
|
日期: |
2011-9-14 |
点击数: |
|
■适用对象
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
■产品介绍
联保通贷款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中小企业、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个体工商户在自愿基础上分别组成联保体,由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对联保小组成员进行授信,成员之间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贷款。根据“自愿联合、依约还款、风险共担”的原则,当联保体内任意一个成员无法归还贷款时,其他成员应承担还款责任。
■产品特色
1.适用范围广,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难以提供抵押物的难题。建立在联保体成员相互提供连带担保的前提下,直接向联保体成员发放贷款。
2.利率定价机制灵活,根据不同企业实行差别利率。
■借款人条件
1. 具有法定的借款资格。企业的法定借款资格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同时,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私营个体户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特定商圈内从事经营活动,能够与同一商圈、园区、市场、商会等其他非关联企业或商户组成符合农村信用社(农商行)要求的联保体;
3.有固定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规定,符合环保规定,主要经营活动在农村信用社(农商行)营业辖区范围内;
4.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稳定的营业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记录;
6.在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结算账户,自愿接受农村信用社(农商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操作流程
1.申请。客户可与同行业优势企业、上下游企业、在同一区域生产或经营的企业自愿组建联合体(中小企业没有关联关系、个体工商户没有直系亲属关系),向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提交信贷业务申请书。
2.评级授信。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根据联保业务的准入标准及联合体成员的基本情况和风险状况,确定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并进行调查,撰写评价报告,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确定联合体成员的贷款额度。
3.审批。按照农村信用社(农商行)相关规定进行授信业务审批。
4.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签订联保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5.还款。客户可以按月付息、按月还款也可以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贷款期限、利率
1.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贷款期限应根据产业经营户的生产经营周期确定,最长不超过授信期限。
2.对信用共同体联保户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授信期间可根据客户的还本付息情况对贷款利率动态调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