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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建设贷款
作者: 来源: 日期: 2011-5-18 点击数:

1.产品概念。
借款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从事廉租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人因承建由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廉租房申请的房地产开发贷款。
2.产品特点。
(1)为解决城市收入低下阶层住房问题,提供融资渠道;
(2)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借款周期较长。
3.办理条件。
    廉租住房项目应已纳入政府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并按规定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已与政府签订廉租住房回购协议;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已取得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改建廉租住房已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的比例;改建廉租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0%的比例;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申请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协议确定的回购价款。
4.适用对象。
参与灵宝市城市廉租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5.业务流程。
a、客户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并提交相关资料:贷款书面申请等贷款的相关资料;
b、客户部门调查、审查,逐级审查、审批;
c、信用社与客户签订《借款担保合同》;
e、信用社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6.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额度一般较大,期限在5年以内,贷款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