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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社员贷款评级授信的风险及对策
作者: 来源: 日期: 2011-6-10 点击数:

为了便于广大社员贷款业务的实施,灵宝联社出台了《社员贷款授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入股社员客户的评级授信进行了规范,它是控制信贷风险促进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但一些信贷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业务,导致贷款授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潜在极大风险。

一、评级授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贷款发放额度、期限随意性,任意超规模、超入股金额比例放贷。个别信用社在贷款额度确定上随意性较大,没有严格根据借款户的实际情况及社员的入股额度比例确定信用额度。表现在对信用社社员尤其是中层及以上干部未能认真核查股金证,致使授信额度过高,没额度给予授信等。

(二)多头、重复授信不易控制风险。目前我联社各基层信用社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联系,因此多头、重复授信和多头贷款就难以避免。表现在部分社员已经以家属或亲属名称进行贷款,联社出台《通知》后再以本人名字进行贷款,部分社员跨区范围授信并贷款等,贷款风险难以控制,有的贷款目前已形成了实际的信贷风险。

(三)基层信用社贷审会集体审批不尽落实,职责不明确。虽然联社制定了贷款管理办法操作程序,规定了贷审会或贷审小组的职责,但当前基层信用社贷审小组和贷审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贷审会议流于形式,部分信用社贷款发放时仍由主任直接进行审批,一把手说了算的形式仍然存在等。贷审成员分工不明确也使得贷款产生不良后,没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贷后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信用社贷前调查情况不实,生产经营情况缺失;信用社在审查贷款时不严,没有认真对借款户的情况进行核实;贷后管理和对借款户跟踪监测不落实,对贷款用途的转移和挪用不能进行有效监控,不能连续反映贷款发放及收回的全过程。

(五)存在重评级授信轻管理的问题。信用社在评级授信工作中,由于点多面广和服务对象多为本社员工的特点等原因,存在着重评级授信轻管理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授信人的情况不能很好地跟踪检查,对评定结果“一评定终身”,缺乏对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二是对评定后出现的信用度降低或不符合条件的户管理不到位;三是对已发放的贷款,由于户数多笔数多且情况复杂,造成贷后管理跟上不,不能很好地逐笔跟踪检查,形成贷后管理缺位。

二、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联社在社员信贷业务评级授信管理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实行统一的授信管理制度是改善信贷管理现状、防范信贷风险的有效手段。具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社员统一授信管理,不能任意突破授信额度。严格贷款评级授信操作程序,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方法统一。

(二)真正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强化决策体制制约。为保证审批工作的客观、真实,必须切实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这也是授信管理的前提。授信额度的审批实际上就是对客户今后一段时间内可承担信用风险总量的核批,在不出现异常情况下,客户可以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三)严格操作程序。授信管理中应坚持如下原则:一是坚持总体控制的原则,确定社员入股金额及名称,按股金比例授信;二是坚持先备案后发放的原则,不能“一授了之”;三是发放信用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要求,对授信社员经济状况、入股情况、社员及其关联人信用状况等全面核查,确定授权范围和用信限额;四是基层信用社不能超权限发放贷款或借机发放低利率贷款,否则要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

(四)加大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力度。贷款出现风险或不能按期收回的,要在界定责任的基础上,先追究责任后再按风险分类结果转入不良贷款。